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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印制、封装、管理人员保密守则及工作规范

2019年11月12日 10:31  浏览次数:[]

1.根据《国家保密法》,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命制等相关工作,在考试之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,不得在任何场合泄露有关内容;不得复制和自行保留与之相关的材料。

2.试卷印制、装订、封装、分发、管理等相关工作属保密工作,上述相关工作人员在考试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印制、封装试卷的内容。

3.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试题的印制、装订、封装、分发和管理工作。涉及人员,应事先主动提出,实施回避,不得隐瞒。

4.所有参与人员应同心协力、切实负责、严守纪律、严肃认真、恪尽职守、互相监督,按指定的任务、岗位和保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印制、装订、封装和分发工作。

5.全体试卷启封、印制、装订、封装、分发、管理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,慎之又慎地做好保密工作,确保万无一失。凡泄露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相关材料的,按泄露国家机密论处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、政纪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6.试卷印制、装订、封装、分发工作集中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封闭进行,不得携带手机与外界联系,工作期间不得单独行动,各项工作严格按程序办理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不得串岗,做到“谁经手、谁签字、谁负责。”工作人员在接触试题时,不得有意阅览、审视、评论试题内容。

7.印制有误的试题要当场用粉碎机销毁,严格核对印题用纸、成品与废页的数量;试题印制结束,工作人员同监察处工作人员彻底清理印刷现场,当场将底版、废纸、废题销毁。

8. 试卷印制、装订、封装、分发工作由监察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。

9. 试卷印制、装订、封装、分发工作现场设安全负责人1名,负责阻止非工作人员入内,保证现场安静的工作环境。

10.本守则及工作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本守则及工作规范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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